赵喜子谈民营钢企去产能与转型升级
来源:中国冶金报  编辑:管理员   2016年04月20日 04:31

中国冶金报 记者 郭俊国

“踏踏实实把企业自己的事做好,把短板补上,转型升级,立于不败之地,就算再来一次去产能也去不到本企业的头上,这才是根本。”4月10日,在全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(以下简称冶金商会)2016年企业现场交流会上,冶金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表示,去产能的目的是减少恶性竞争,使行业亏损得到缓解,企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转型升级上。

未知数使去产能态势不容乐观

“送别了酷寒的2015年,钢铁行业迎来了充满未知数的2016年,而目前来看,去产能的态势不容乐观。”赵喜子表示,说充满未知数,是因为利空、利好两方面因素将同时发挥作用,可能此消彼长,也可能对冲抵消。

“‘十三五’期间压缩1亿~1.5亿吨产能,到2020年钢铁行业很可能还是产能过剩。”赵喜子分析,由于出口和国内表观消费量的逐年减少,钢产量步入下降区间已成铁律;按现在的下降幅度,2020年的钢产量将为7亿吨左右。目前,我国钢铁产能约为12亿吨,已经到顶,压缩1亿~1.5亿吨后,届时产能仍然过剩,价格可能还是上不来,行业可能还是亏损的。

赵喜子表示,在要退出的1.5亿吨产能中,有7000万吨落后、违规、环保不达标、能耗不达标、质量不达标的产能毫无疑问地必须依法砍掉。“但另外的8000万吨是所谓的先进产能,分布在304家合规企业中,既有民营企业,又有国有企业,怎么淘汰?分给各个钢铁企业多少?分给各个省份多少?”赵喜子建议,去产能过程中,应区分优势企业和劣势企业,不搞平均分摊,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政府不能以文件落实文件,不了了之。

对于奖补政策,赵喜子指出,奖补政策具体怎么实施,地方政府出资多少,财政部出资多少,现在并没有配套的文件。赵喜子认为,政府应给予每淘汰1吨钢至少300元的奖补,奖补主要用于失业人员的退出和安置。1.5亿吨产能对应的员工大约50万人,总的奖补金额应为500亿元。不论是对国有企业还是对民营企业,政府补贴都应一视同仁。然而,据他了解,目前不少企业已经开始减员,钢铁行业的产量也在下降,但减产能没有跟上。“弄不好安置下岗职工的钱花了,而产能没减,奖补政策成了解困政策。”赵喜子对此表示忧虑。

“要停止对‘僵尸企业’的输血。政府停止亏损补贴,银行停止贷款,停止对集团公司担保用于下属严重亏损子企业的贷款。”赵喜子还特别指出,当前对“僵尸企业”的界定不清:“有一种解读,说‘僵尸企业’是指多年亏损,扭亏无望,靠输血过日子,且工艺和管理落后的企业,但对于那些工艺先进、管理不落后却在亏损的企业是否是‘僵尸企业’的界定较为模糊。”

“地条钢”是另一个未知数。据了解,在中央要求坚决退出的1.5亿吨产能中,不包括“地条钢”,而这部分产能现在估计还有3000多万吨。“地方关注的是与中央下达的1亿~1.5亿吨相对应的本地淘汰指标的完成,‘地条钢’不在考核之中,弄不好‘正规军’淘汰了,‘土匪’壮大了。”因此,赵喜子表示,对于“地条钢”性质的违法产能,要加大清除力度。

对于钢铁企业实施债转股,赵喜子也表示了担忧:“如果债转股转不好,恐怕有些严重亏损、扭亏无望、应该退出钢铁市场的‘僵尸企业’在债转股和债务重组以后,就不是‘僵尸企业’了,就不用退出市场了。这就会使盈利的企业先死掉,‘僵尸企业’反而活下来了。”

尽管充满未知数,但赵喜子认为,中央下决心化解过剩钢铁产能,出台了《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任务、目标、政策、措施、手段、组织、监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,可操作性强,是钢铁行业近若干年来难得见到的一份好文件。

“认真执行,就能使钢铁过剩产能有所化解,恶性竞争有所遏制,钢材价格止跌,钢铁行业亏损局面就能有所改善。”赵喜子表示。

去产能下民营钢企更要转型升级

对于民营钢铁企业怎么贯彻执行《意见》,今后的路怎么走,赵喜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。

赵喜子表示,民营钢铁企业要高度重视《意见》,结合本企业实际,研究如何贯彻执行、如何应对,这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和今后发展。中央将去产能指标下达到各省区后,各地将进一步分解到每类企业,甚至每个企业。除文件规定要强行淘汰的5类企业外,其他企业是此次钢铁行业去产能的大头,每个企业都不可能置身度外。由于钢铁生产的特性和参与兼并重组企业的政策不一样,指标分解不可能平均分摊,每个企业都面临具体怎么对号入座的问题,赵喜子建议各个企业要做好预案,做好和当地政府沟通对接的准备。

对于民营钢铁企业,去产能有两大难题,即资产处置和职工下岗。职工的大量下岗会对地方稳定构成冲击,因此,企业要尽可能安排职工转岗,并对职工进行培训。“从这个角度说,中央对国企和民企的奖补政策应一视同仁,有区别的只是国企吨钢用人要多一些。”赵喜子表示,奖补政策的初衷是鼓励去产能,如果一部分企业得到奖补,而另一部分企业得不到,会影响去产能效果。因此,奖补的资金一定要和去产能的指标挂钩。在资产处置方面,赵喜子表示,民企的银行资产处置难度更大,民营钢企要关注出台的配套政策。

去产能的目的是减少恶性竞争,使钢材价格有所回升,行业亏损得到缓解,这也是衡量产能是否得到化解的标准。企业不能改变环境,但能改变自己。由于无法预期本轮去产能的结果,民营钢铁企业在去产能的过程中,主要精力应放在转型升级上。政府在制定去产能配套政策时,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是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,而不是为了去产能而去产能。

目前,国企深化改革正在推进,国有钢铁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、推进混合所有制、减员增效上开始有动作;民营钢铁企业虽然有体制机制优势,盈利能力比国企强,但科研、人才、品种开发等实力比国企差,一旦国企深化改革到位,对民营钢铁企业来说是一个挑战。因此,民营钢铁企业必须做到绿色发展,在转型升级上下功夫,做好自己,做实自己。

为推进企业兼并重组,《意见》中明确了包括融资,税收、土地、奖补等相关政策措施,目前这些政策正在研究中,而且与去产能相结合,相对以往有很大的不同。赵喜子建议,有实力的民营钢铁企业认真研究如何运作,一般性企业也要研究如何参与兼并重组。他预计,大型国企在联合重组方面会有大的动作,民营企业不能按兵不动,否则会被动。

赵喜子表示,钢铁企业的区域布局会因去产能和兼并重组的推进产生很大改变。受物流运输半径、进口矿与国产矿差价拉大、区域市场钢材消费强度不同等因素的影响,内陆地区的钢厂与沿海、准沿海和沿江地区钢厂相比已没有竞争优势,特别是向区外销售的普通品种。因此,与沿海沿江地区相比,内陆地区的“僵尸企业”会逐年增多,钢产量下降幅度更大,钢厂效益更差,产能过剩程度更高,企业日子普遍不好过。赵喜子建议,这些企业今后的发展定位主要应立足本区域需求,兼并重组也只能在本区域进行,因为区域外兼并主体不会将内陆地区钢厂作为首选兼并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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